卧龙区法院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5-10-30 16:43:13


    10月29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将法庭设在距离市区40多公里的英庄镇相子树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通过让周边村民旁听庭审,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为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受到社会好评。

    案件的原张老太告今年80岁,和丈夫(2005年病故)共生育4个儿子,2个女儿,其中三儿子已经病故。老人称,10多年来,她一直跟随小儿子生活,大儿子和二儿子多年来断断续续每年只给100元生活费,对她的日常生活不管不问。因此,他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两个儿子对其进赡养义务。

    庭审中,老人的大儿子和二儿子认为,不赡养老娘是因为老人有地,而且享受农村低保,种地每年也有补贴。更主要的是老娘一直在给小儿子(老四)干活,给老四看孩子。如果老娘独自生活不再给老四干活,不再给老四带孩子,他们愿意尽赡养义务,否则就不管老娘。

    卧龙区法院巡回法庭在深入了解双方意见后,决定当庭对案件进行调解。合议庭根据案件实际,对原被告进行背靠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近4个小时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老人独自生活,二被告自2015年起每人每年支付老人300元赡养费作为生活开支,产生的医药费用由三子另行均摊。

    近年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农村案件的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选取赡养、相邻关系、民间借贷等农村多发性民事案件下乡开庭。通过巡回审理,减少当事人诉累,强化辖区内群众知法、守法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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