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探索审判资源配置敢当司法改革铺路石

——积极推进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办理案件制度

  发布时间:2015-08-04 12:00:45


    近年来,卧龙区法院收案逐年增多,今年5月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之后,卧龙区法院新收案件更是急剧增加,较去年同期增加1349件,但是一线办案法官人数未增加,仅有70人左右。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卧龙区法院积极探索审判资源合理配置,注重内部挖潜,出台《卧龙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本院一级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办案细则》,推行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办理案件制度。

    一、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实行繁简分流,对发还案件、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以及有信访苗头等九类案件,由院领导作为审委会委会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办理,促使优秀审判力量下沉,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使资深法官重返审判第一线,解决了基层法院长期存在“有法官资格不办案,无法官资格乱办案”的现象,审判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

    二、发挥了精英法官的示范作用。审委会委员带头审大案、审要案、审难案,审精品案,带头开直播庭,激发了全院干警工作热情,对年轻法官起到“传、帮、带”作用,促使全院的庭审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了审判质效。

    三、缓解了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按照办案细则的规定,每位委员全年办理案件原则上不少于40件,今年上半年,卧龙区法院16名审委会委员已经审理、执行各类案件262件,预计全年审理执行案件突破700件,减轻了一线法官办案负荷。

    四、转变了审委会委员工作作风。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促使审委会委员产生了角色的转换,由过去的“坐听问案”转变为“坐庭审案”,使审委会委员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高效。

    五、强化了审委会审判指导职能。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参与具体案件审理,对案件处理更精准,更能掌握审判前沿的最新动态,增强了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掌控、处理和调研能力,便于总结审判经验、更好地指导审判实践。

    六、促进了审委会会员知识更新。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诉求多样化,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案情越来越复杂,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加之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司法解释不断的出台,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办案制度的实施,迫使委员们从繁杂的事务中抽出时间更新知识,以便适应新的审判形势需要。

    七、积累了司法改革的实践经验。审委会委员直接参加合议庭办案,探索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运行规律,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在探索中不断总结,扬长避短,为改革的全面铺开积累实践经验。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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