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审判效率,树立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今年以来卧龙区法院以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及体外循环案件为切入点,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清理力度,截止目前已经清结长期未结诉讼案件27件,清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成立院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及体外循环案件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及主管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察督办此类案件。全面掌控各庭清理活动开展情况,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指导、督察和协调,及时解决积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是认真排查,建立台账。院审管办每月15日前对全院超过十八个月以上的案件进行一次排查,排查本月新增案件数和清理案件数,在此基础上,建立当月长期未结案件台账。同时对当月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通报,通报到庭、到人,要求各业务庭也要建立本庭长期未结案件台账,以便监督管理。
三是逐案督办,及时清理。各分管院长按照台账每月15日前听取各庭汇报,及时掌握清理进度,逐案分析未结原因,研究制定清理方案,加大审理力度。对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审结的,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以及督办领导,力争于2015年6月30日前清理完毕。
四是定期通报,限期结案。对排查出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及体外循环案件院审管办实施台账管理,对未结案件进行跟踪、预警、监督、督促和通报。每月通报案件的清理情况,未结原因,督促各庭结案。对清理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承办人发出督办函,限期结案。
五是建立机制,防止新增。本院结合此次清理活动,注重分析制约诉讼效率的主客观因素,找准造成长期未结积案的主要症结,建立健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各项工作机制,抓好根本,打好基础,防止边清边“积”。
六是注重实效,奖优罚劣。各审判业务庭通过此项专项活动,收集办理案件从不超期的法官的经验,并对他们大力进行表彰奖励;对办理案件超期较多、责任心不强的法官要进行严厉的批评,必要时调离审判岗位,责令离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