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耐心细致引导合理合法诉讼”。 5月4日,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早上7.30,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就早早的打开大门,挂好宣传横幅,设立好导诉台、监督台。8点整, 6个现场立案窗口、4个法律服务窗口的法官、司法服务人员均已到位,开始接待立案。该院还主动邀请省、市、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视察监督登记立案工作。
刘女士是今天第一个办理离婚纠纷登记立案手续的当事人,李建志法官接收诉讼材料后进行核对,确定符合立案条件后,现场将案件信息录入电脑系统内,并要求刘女士填写一份送达地址确认书,随后即当场为其出具了案件受理通知书、材料接收清单、诉讼费缴费通知和诉讼服务告知书等材料,整个立案过程仅用7分钟。
李法官表示,立案登记制实施后,自己工作的最大变化是不再对起诉要件进行实质审查,例如对于民事诉讼主体是否适格、法律关系是否正确等均不予审查,只要属于法院主管和卧龙区法院管辖,符合立案条件、诉讼材料齐全,不存在违法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等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均予当场登记立案。
对于相关内容、材料欠缺等情形,也采取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方式,避免当事人跑第三趟。
10点15分,一对老夫妇在导诉员的带领下来到立案窗口。开具好缴纳诉讼费通知时,老夫妇发现带的钱不够,正在叹息时,刘林涵法官告诉他们,虽然没交诉讼费,但案件已经正式登记受理了。李老先生夫妇疑惑地说:“不交钱也能先立上案了?”刘法官向夫妇俩及其他不解的诉讼当事人解释道:以往“先交费后立案”是法院通行的做法,此次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当天缴纳诉讼费有困难的可在7日内缴纳,当事人未在7天内未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诉讼费用是否按期足额缴纳,将由审判法官负责核实。
截至今日11时30分,卧龙区法院立案一庭共接待立案群众103人次,受理案件79件,接待量比平时增加约16%。由于卧龙区法院长期以来以保护诉权为立案宗旨,因此尚未出现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接待量大幅攀升现象。
卧龙区法院院长乔国和表示, 卧龙区法院将严格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确保每一位当事人的合理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