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院长乔国和率先垂范落实“三级主审法官”制

  发布时间:2015-04-02 17:28:05


    4月1日上午,卧龙区乔国和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敲响了“三级主审法官”制度实施的第一槌。

    庭审中,乔国和院长根据原被告的诉辩理由,运用自己娴熟的审判的技巧,丰富的法律知识,归纳了案件争议的焦点,引导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围绕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结束后,乔院长作为审判长立即组织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合议。根据三级主审法官制度规定,该案在十日内完成法律文书的制作并送达当事人,法律文书由审判长签发,案件质量由主审法官负责。

   “三级主审法官”制度是卧龙区法院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的有力举措,其目标是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乔院长表示,执法办案是一名法官的主要职责,作为法院的院长、审委会委员或者庭长,首先是一名法官,其次才是法院的行政工作负责人,审理案件是院、庭长履行职责的主要内容。院、庭长每年办一定数量的案件要成为一种新常态,要通过积极参与审判活动,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掌控和调研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责任编辑:丁清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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