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办资格证 贾某诈骗二万五千元

  发布时间:2015-02-04 16:31:55


    2015年2月2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一审判决贾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3年9月,高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贾某,贾某称在考医师资格证时可以帮高某传答案,但考试时贾某给高某传的答案不正确,高某没有通过。后贾某给高某打电话称考不过没关系,她可以帮高某改分数。2013年10月中旬的一天,贾某又告知高某可以通过某卫生局的“张哥”直接办理医师资格证,从而赚取了高某的信任,收取高某现金2.5万元。2013年12月,贾某用一个可以变音的手机冒充“张哥”给高某打电话继续骗高。2014年3月5日下午,高某又给贾某打电话,贾某说再问问“张哥”,此后便失去联系。案发后,贾某于2014年4月24日将2.5万元现金退还给高某。

    卧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贾某系初次犯罪,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贾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丁清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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