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五项措施扎实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28 11:25:01


    为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深入的了解法院工作,依法监督审判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卧龙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为保证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顺利开展,卧龙区法院制订了《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实施方案》,对旁听活动的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等事项做出了详细的安排。

    明确范围,依法监督。卧龙区法院根据省市法院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确定了五类案件为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其中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在辖区内具有重大影响或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以及涉及职务、涉黑犯罪案件是旁听的重点案件。

    建立联络,及时沟通。卧龙区法院以办公室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部门,由办公室一名副主任专门负责联络工作。各业务庭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的案件,必须提前三日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结合案件情况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确定参加旁听代表委员。

座谈评议,改进提高。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后,由院领导、相关庭长、主审法官与参加旁听的代表、委员进行座谈,认真解答他们的问题,听取和收集对审判程序,审判作风、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及法官仪表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业务庭进行针对性的改进,确保审判的公平公正。

   纳入绩效,加强管理。每月带班领导督查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公室每季度向人大、政协反馈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审管办每月通报各业务庭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数量与质量,并建立台账进行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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