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召开一级主审法官示范庭推进新型合议庭改革

  发布时间:2014-04-11 11:34:36



庭审现场

    为了确保新型合议庭试点工作圆满成功,快捷、高效地提升各主审法官的审判能力,卧龙区法院实行一级主审法官示范庭制度。制度规定,所有一级主审法官开庭审理的案件,一律以示范庭形式召开,该案件所在业务庭的所有主审法官,一律参加旁听学习,该业务庭其它辅助人员要求参加旁听的也可参加旁听学习。

    2014年4月11日,卧龙区法院首例一级主审法官示范庭顺利休庭,7名主审法官参加了旁听。该案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系发回重审案件,由一级主审法官、副院长赵清来担任审判长,一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庭审情况进行了网上直播。

    本案原告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请求被告南阳豪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停工损失、工期奖励、外饰人工费调整共4百多万元。被告仅对工程款不持异议,其它三项均以原告未依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为由不予认可。围绕原被告的诉辩主张,合议庭组织原被告逐条进行了举证和质证,并当庭对证据进行了认证。在此基础上,审判长对案件的调解和服判息诉做了大量的事实、法理、情理的阐述,原被告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渐趋缓解,法庭辩论一点点向沟通交流靠近,旁听的法官们无不被审判长调诉解纷的能力折服。鉴于纠纷出现了调解可能,合议庭对案件未予当庭宣判。      

    卧龙区法院的新型合议庭改革试点工作实行的是三级主审法官制度,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为一级主审法官,负责担任发回重审案件、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上级关注审理的案件、社会影响大等重点案件的审判长,各审判业务庭庭长为二级主审法官,负责担任一级主审法官审理之外的所有普通程序案件的审判长,各业务庭副庭长为三级主审法官,负责所有简易程序案件的裁判,真正落实审判组织负责制。该制度实行以来,运行良好,案件质效同比上升10%。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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