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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晨报》报道: 为青少年成长 撑起法治蓝天

发布时间:2021-01-19 17:10:48


     □本报记者 郭浩梅 通讯员 丁清凌

    “少年强则中国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近年来,卧龙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坚持多途径关爱、帮助、教育青少年,用真心、爱心、诚心、恒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一路护航,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法院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获得了“全省先进集体”“集体一等功”“全国标准化少年法庭”“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20多项荣誉称号,2019年被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普法宣传筑起防护网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微杜渐好过亡羊补牢。多年来,卧龙区人民法院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青少年走进法庭,在互动中享受学习的快乐,在好奇里了解法律知识,增强自身的保护意识。

    通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制课、巡回审判进校园、关爱留守儿童专题法制教育课、发布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等一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校园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受教育学生达到26000多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寓教于审打好“组合拳”

    2018年至2020年,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结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0件87人。在审理中,与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教育局、学校等部门建立联系,对其进行教育挽救。

    2020年4月27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在不公开开庭审理未成年人贾某盗窃一案中了解到,贾某的父亲在洛阳监狱服刑,其继母以路途远、家庭困难为由拒绝出庭。为充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为贾某指定了辩护律师,同时邀请卧龙区关工委、区妇联工作人员参与庭审,对其进行了耐心说服教育和心理疏导,贾某深受感动,流下了悔恨眼泪,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今后遵纪守法。

    心理疏导驱散心理雾霾

    2017年5月10日,卧龙区人民法院与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河南省金阳光心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出台《关于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借助社会力量开展社会调查等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对未成年犯罪原因调查,对因心理问题引发的犯罪,引进专业心理师对失足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帮教,帮助他们走出人生误区。2018年至2020年开展社会调查61人,已经成功帮教了高某、彭某等未成年被告人16人。

    回访帮教巩固教育效果

    每个案件审结后,卧龙区人民法院都会主动与当地派出所、村委等机构联系,对辖区内刑满释放的失足青少年回访考察,掌握其回归后的生产、生活和思想表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其有一个稳定的劳动生活环境。

    双胞胎陈某两兄弟犯盗窃罪被免刑后,为确保其健康成长,防止他们重操旧业,法院经过多方努力撮合,使离婚七年的陈某父母重归于好,又帮助他们复学就读,挽救了两少年和其家庭,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称少年法庭的同志是“铁包公,慈母心”。

    延伸职能当好“吹哨人”

    针对审理中发现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多发的情况,卧龙区人民法院及时向区关工委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相关成员单位联合下发了《卧龙区关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范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意见》,对防范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该司法建议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优秀司法建议。⑥1

责任编辑:c    

文章出处:2021年1月12日《南都晨报》C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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